为推动各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总支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12月29日,我校召开2020年度党总支书记向纪委会述责述廉会议。学校党委书记冯庆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驻山东管理学院监察专员)朱晓梅出席会议。会议由纪委副书记孟凡波主持。
会上,10位党总支书记进行了现场述责述廉,3位党总支书记提交了书面报告。各党总支书记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聚焦“责”和“廉”,重点报告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以及对干部师生教育和监督等情况。
朱晓梅对各位书记述责述廉情况逐一做了点评,她充分肯定了各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特色亮点,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对新的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党总支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第二、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职尽责,全面系统地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第三,学校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职能,协助党委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冯庆禄作总结讲话。他指出采用述责述廉形式对各党总支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履职能力的有效途径。他充分肯定了各党总支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并代表学校党委提出三点意见:第一、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是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保障,纪委近几年来着力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校党委给予充分肯定,校党委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第二、各党总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细,各位党总支书记要正确认识纪委的监督,主动配合接受监督。第三、纪委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扎实履行监督职能,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三不”,维护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校纪委委员和各总支纪检委员参加会议并结合述责述廉报告及日常掌握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了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