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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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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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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明德楼467室
邮编:250357
电话:0531-89636926

Email:sdglxyjjsh@163.com

   

  

 

 

 
工作职责

                                 

综合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起草、审核、印发、报送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报告、信息、制度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  

三、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新闻宣传、网站维护、信息平台等网络媒体建设。  

四、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公文的收发传阅、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保密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纪检监察相关会议或活动的组织筹备、会议记录,以及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七、为学校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出具廉政鉴定。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八、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监督工作  

九、受理党组织、党员在党纪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意见建议;受理师生员工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举报和检举、控告、申诉。  

十、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并分类处置;负责案管系统的数据管理和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一管理、逐级上报。  

十二、负责查办案件的审理,完善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执纪监督工作,加强对被监督对象行使公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  

二、负责学校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工作。  

三、负责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监督作用。  

五、对教职工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察。  

六、开展重大事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工作。  

七、配合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有关案件的查办工作。  

八、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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