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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报道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教师节及新生入学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5-09-08 09:07   审核人: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山东省纪委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重要节点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严守师德师风“六条”和高校教师“红七条”红线,强化廉洁从政从教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新生入学和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恪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及主要领导要把反“四风”问题,作为开学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严明纪律和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明确各项纪律要求,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学校将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监督举报电话:88617731

13406973597

                              中共山东管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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