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山东管理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首页|部门概况 |要闻报道|学习教育|法规制度|警钟长鸣|视频影音|资料下载|校园主页
更多>> 
请输入要搜索信息的内容!

地址:明德楼467室
邮编:250357
电话:0531-89636926

Email:sdglxyjjsh@163.com

   

  

 

 

 
日常教育
【《规则》六大亮点之三】专设"监督检查"一章 突出监督首要职责
2019-01-07 08:46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核人: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了监督重点和要求,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依法履职和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结合起来。

  《规则》第十三条明确,重点检查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督促整改。

  《规则》规定党内监督情况专题会议、信访举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等制度;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规则》第十九条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灵娜)

 

 

关闭窗口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版权所有:山东管理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Copyright jjs.sdm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