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适应现代化信息传播的新形势,充分借助微信这一新兴媒体平台,提升党风廉政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省纪委已于5月17日开通“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微信公众号)。此微信公众号是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在移动互联网上的直通车,是全省党风廉政宣传的重要平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在线学习、互动交流、监督执纪的重要渠道。
按照省纪委的部署,学校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关注使用微信公众号;切实发挥其在党风廉政宣传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请各党总支纪检委员将微信公众号初步推广使用情况(各单位、部门共有党员人数、党员干部人数和党员干部已加关注人数)及下步推广打算通过办公平台于5月31日16:00前报纪监审办公室。
联系人:张梅 89636926
附微信公众号关注方式
1、扫二维码:打开微信→点开“发现”→对准下面的二维码“扫一扫”→点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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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监审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